关于公布教职工租赁房积分排名第三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9 作者:国资处 点击次数:892
各申请租赁房教职工:
根据《咸阳师范学院教职工校内住房管理办法》和《咸阳师范学院教职工住房出租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将教职工租赁房积分排名第三榜(详见附件)进行公示。本次排名为最终排名,请各申请租赁房教职工于2018年1月20日9:00时到国资处127室按最终排名依次叫号挑选,叫号三次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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