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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师范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公寓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28 作者:国资处  点击次数:241

 

(招标编号:KY2019/1-127)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咸阳师范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公寓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4.6966 万元,招标人为咸阳师范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国际教育学院公寓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咸阳师范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公寓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咸阳师范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公寓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7 或2018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18 年1 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18 年1 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提供“信用中国”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完整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2、提供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 年06 月28 日 09 时00 分到2019 年07 月05 日 17 时00 分
获取方式: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 年07 月09 日 09 时30 分
递交方式:西安市长安路南稍门十字中贸广场15 号楼B 座1403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 年07 月09 日 09 时30 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长安路南稍门十字中贸广场15 号楼B 座1403 室
七、其他
户 名:陕西开源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西安甜水井街支行
账 号:61130107501815001027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咸阳师范学院纪检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咸阳师范学院
地 址: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文林路东段1 号
联 系 人:咸阳师范学院经办
电 话:029-3372006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开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长安路南稍门十字中贸广场15 号楼B 座1701 室
联 系 人: 薛军朋、王玉
电 话: 029-85233002-823
电子邮件: 137840056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