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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部门国有资产管理责任人和国有资产管理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5 作者:国资处  点击次数:966

 

各单位、各部门:
因学校人事调整,根据我校咸阳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咸师院发【201846号)相关规定,为规范和加强我校国有资产管理,请各单位、各部门选定本部门资产管理责任人和资产管理员各一名,并按照附表格式将名单纸质版于9251700前报送至16号楼402办公室。
联系人:贾          联系电话:33720800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