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付2011年周转房租赁已退租住户押金、天然气初装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5 作者:国资处 点击次数:504
相关各住户:
经国有资产管理处房产管理科、财务处核对,现退付2011年周转房租赁已退租住户押金、天然气初装费,请相关住户携带选房押金收据于2019年10月30日至31日在财务处会计科(1号教学楼107办公室)进行登记并核对长安银行卡号,确定无误后,押金将打入银行卡。
具体退费名单见附件。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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