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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资产处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5 作者:国资处  点击次数:255

 

关于开展2021下半年资产处置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并促进资产配置合理化,保障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咸阳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咸阳师范学院国有资产处置实施细则》,学校近期将按计划开展资产处置工作。请校内各单位核查盘点本单位所有资产,对达到报废条件的资产按时提交报废处置申请,以便顺利开展资产处置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本次资产报废处置的范围:设备类资产购置时间10年以上、家具类资产购置时间15年以上,且无使用价值。
、有资产处置需求的单位请提交资产处置申请一份,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对不能及时进行资产核查处置的单位,按照存量制约增量原则和配置标准,资产购置申请原则上将不予批准。
、各申请单位在校园网国资处下载中心下载并填写《咸阳师范学院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单》,提交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
、各申请单位需及时在高校资产管理系统中提交资产处置申请,并导出资产处置明细表,盖章纸质版一份。
、本次资产处置申请纸质资料提交时间截止2021930日。
六、各单位在纸质申请材料审核无误后请及时将报废资产移交资产科。
、资产处置业务联系人:贾静  联系电话:33720800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9月6日